青出於藍,更勝於藍:中國綜藝如何從模仿中走出爆款?

文:陳瑩璐 / 旅讀中國 圖:Marc SchultePexels 、愛奇藝臺灣站提供、CCTV《朗讀者》節目官方微博、CCTV-《國家寶藏》官方微博。本文授權自旅讀中國99期,歡迎關注前進新大陸粉絲專頁。

從模仿到原生,《朗讀者》、《國家寶藏》、《國學小名士》、《中國好詩詞》、《聲臨其境》等大陸綜藝節目,終於迎來了令人激賞的原創產品,有了揚眉吐氣的一天。

二〇一二年,浙江衛視向荷蘭 Talpa 公司買下《The Voice》製作了《中國好聲音》,以超高製作成本、覆天蓋地的宣傳手法,加上此節目中挖掘出諸多才華驚人的明星選手,讓這個節目徹底火紅了一把!

之後,《中國有嘻哈》、《明星大偵探》、《極限挑戰》、《我是歌手》許多綜藝節目如雨後春筍般冒出,開始接二連三爭奪起觀眾的注意力,也讓部分臺灣觀眾從韓國綜藝開始改看起大陸綜藝節目。有話題、有熱度,也不需要再翻譯,對岸的娛樂節目也逐漸成為臺灣電視臺在購片、排播節目內容中的選項之一。

借鑒還是抄襲?中國翻拍韓綜爭議多

然而,陸續幾檔買自韓國版權的節目獲得驚人的熱度與收視,更讓大陸的製作公司產生「翻拍韓版爆款」的迷思。其中,又以《爸爸去哪兒》大獲成功,尤其是二〇一三年第一季第三、四期播出之時,成為所有電視頻道於晚間十點檔開播內容中,第一個收視率達到百分之三以上的節目,無疑為當時的大陸綜藝市場打了一個強心針,且將明星真人秀節目模式推上高峰。而韓國的《Running Man》、《花樣姐姐》、《無限挑戰》、《我們結婚吧》等節目也接二連三引入,並且進入本土化製作。 

收視大獲成功的《爸爸去哪兒》

由於著作權法明訂著作權之保護,「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,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、程序、製程、系統、操作方法、概念、原理、發現。」意即著作權法保護的是「表達」(比如一幅彰顯和平意念的油畫),而不包含其中所含的「想法」(要和平)及「方法」(用油畫的方法表達),以避免「觀念」和「方法」被壟斷。因此,電視節目「抄襲」其他節目之「劇情安排」等,只能說是「模仿」他人的「想法」和「方法」,要從官司中全身而退並非難事。 

因此,隨著韓國綜藝節目模式的引入越來越火熱,但版權金額愈來愈高,以及後來的限韓令一下,使得抄襲爭議更為嚴峻。二〇一八年十月七日,韓國議員金成洙根據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收到的《中國電視臺對國內版權抄襲嫌疑問題現狀》報告,指出目前中國大陸抄襲韓國的綜藝節目已經多達卅四個。比較熱門的韓國綜藝節目有 SBS 的《叢林的法則》、MNET 的《Produce 101》、MBC 的《我是歌手》及 TVN 的《三時三餐》,都曾認為是被中國綜藝抄襲或借鑒過的綜藝節目。

激起直追,開始展露頭角的中國原創綜藝

縱然「抄襲」的批評排山倒海而來,但其實部分節目並非完全照搬,在後製與宣傳包裝上已經漸漸深度本土化。以《極限挑戰》來說,第三季中的將《長大成人》與《夜歸人特輯》及第四季中的《重返一九七八》特輯都在內容創新度與節目深度上受到相當多的好評。 

引進韓國的《Running Man》加入本土化製作

舉例來說:在《長大成人》中,安排一行人上演穿越情境劇,回到當年的八〇年代,場景切回到當時中國大陸剛開始發展的時候。六位主角需要搶糧票,甚至一開始還需要在工廠前等待面試,打散工維生。在《夜歸人特輯》中,更安排主角在凌晨一兩點的時候,在連鎖快餐店、卡拉OK打工,當警衛,甚至開計程車、當起外送員送外賣,隨機街訪每個凌晨三點還不睡覺的人,並從中瞭解他們的故事,在節目內容上,真正做到靠近一般平凡大眾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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