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貨物出口報關模式

跨境電商屬於國際貿易的買賣行為,貨物出口都需要經過報關的程序,但出口申報與商業的營運會有密切的關係,例如應該如何選擇出口方式?公司稅務、帳務的申報或退稅、申報該注意的事項等等,另外商品進入中國大陸不同的清關模式,也會有不同的稅則及物流的費用,因此臺灣的出口模式、大陸的進口模式會彼此交互關聯,而掌握其中關鍵是選擇報關模式的重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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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Olivier Bergeron on pexels

中國大陸進口商品模式

商品進口中國報關方式的不同,稅則徵收也不相同,進口方式主要分為四種模式:

1、跨境直購進口模式(又稱為9610模式)。

2、跨境保稅進口模式(又稱為1210模式)。

3、快件進口

4、一般貿易進口

臺灣出口報關模式

根據臺灣財政部關務署通關報單的類別可以分為五類:

第一碼:代表各區報單

G:進出一般課稅區報單別

B:進出保稅工廠、加工出口區、科學工業園區或農業科技園區報單別

D:進出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報單別

F:進出自由港區報單別

T:進出口合一報單別。

第二碼:再細分各區報單種類,例如G1:代表外貨進口報單

依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,出口快遞貨物區分為下列三類:

第一類:出口快遞文件(X6)。

第二類:出口低價快遞貨物(X7),指離岸價格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。

第三類:出口高價快遞貨物(X8),指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者。

出口快遞的第一類、第二類可以採取簡易申報,第三類需採用一般正式報單申報,並以EDI格式透過通關網路公司傳輸,達到存證的目的。

臺灣的報關方式有很多種,但是結合中國大陸跨境電商的進口方式彼此搭配,通常報關會用到的出口方式為:

1、一般貿易出口 (G類申報)

2、海運快遞出口 (X類申報)

3、轉口貨物 ( T 類申報)

4、自由貿易港區 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