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政府對跨境電商政策的支持(下)

2012年中國選擇條件成熟的城市,開放了第一批的跨境電商試點口岸,建立新型跨境電商的監管模式,但剛開始主要是針對出口貿易,特別是在零售出口的政策,但效果未如預期。2014年被稱為是進口跨境電商的元年,因為中國的政策層面不斷在釋放跨境貿易的利好,也讓進口跨境電商在2015年形成大爆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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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 Olivier Bergeron on Unsplash

讓中國進口跨境電商在2015年大爆發的政策紅利

 

  1.   承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,認可業內通行的保稅模式:

海關總署在2014年7月發布「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、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」及「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」,也稱為56、57號公告;這二個公告確認了9610及1210的監管方式,也就是俗稱的跨境電商「直購方式」及「保稅方式」的監管辦法,等於正式承認跨境電商的合法性,及確認業內通行的保稅進口模式,明確了對跨境電商的監管框架。

2.   「6+1」個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可以享受稅收上的優惠政策:

2014年5月時,商務部宣布給予跨境電商稅收的優惠政策,「6+1」個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可享受跨境電商稅收的優惠政策,亦即通過跨境電商渠道購買海外商品,只需要繳納行郵稅,免去一般進口貿易的「關稅+增值稅+消費稅」。

3.   部署完善進出口相關政策,豐富消費者購物選擇:

2015 年4 月28 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中關於降低進口產品關稅試點、稅制改革和恢復增設口岸,免稅店的相關政策,表明中國政府正在促進消費回流至中國國內。
這些政策出台後,從傳統零售商、海內外電商巨頭、創業公司、物流服務商等等競相入局,跨境電商新的模式、新的概念不斷推出,讓2015年跨境電商形成「野蠻式的成長」,直到2016 年4月8日的稅收新政策,確認進口跨境電商新的稅收方式,但卻將保稅備貨模式比照一般貿易進口報關模式,引起整個中國大陸跨境電商市場的萎縮,後連續二次延長過渡期,直到2018年底確認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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